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多家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
6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批复 ,正式批准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批复内容,相关公司需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批复中明确指出 ,若在变更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相关公司必须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报告。
公司名称 变更事项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长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中央汇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本文编选自“中国证监会”官网,由FOREXBNB编辑蒋远华整理。